借阅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7-11 11:4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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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嵊泗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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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读者凭身份证或市民卡借阅图书。

2.本馆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领取替书板方可入库。选择图书时请正确使用替书板,图书选好后在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。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、缺页情况,如有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,由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处理。

3.替书板的使用:在书架上取下某一册图书时,须将替书板插放在这一册图书原有的架位上,若取下的书不借阅,则放回插有替书板的位置,若决定借阅该书,则把图书和替书板一并取下,交付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借阅手续。

4.读者每次借阅图书期限为30天,如还需借阅,可至图书馆或网上办理续借手续,续借期限为15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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